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战教育脱贫攻坚的关键年,也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精准扶贫的各项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教育扶贫标准,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突出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狠抓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提升教育扶贫质量,不断完善教育扶贫工作格局,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教育脱贫攻坚战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长期主题,深刻领会习近平扶贫思想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教育脱贫攻坚的发展规律和时代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扶贫观,学懂、弄通教育精准脱贫攻坚的方法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各级干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发展规划处牵头,委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州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抓落实)
(二)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群众路线、求真务实、“调”“研”并重、与时俱进的基本原则,围绕深化教育扶贫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持续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一线扶贫干部和教育工作者对改进工作、改进作风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教育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查找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困难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研究教育脱贫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的能力。(委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牵头,各州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抓落实)
(三)加强实战培训。把教育脱贫攻坚纳入各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各级教育扶贫干部能力建设,使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教育扶贫干部在战斗中学会战斗。召开教育扶贫现场会,提高各级干部的实战能力。举办全省教育局长精准扶贫业务培训班。加大教育精准扶贫信息员培训力度。(发展规划处牵头,各州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抓落实。
二、着力抓好抓实“义务教育有保障”
(四)扎实抓好贫困县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攻坚工作,力争按规划完成23个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任务。已经通过国家基本均衡认定和验收的县,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强化整改落实;抓紧做好2018年和2019年要迎接“国检”的32个县的自检自查,查缺补漏,做好准备工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牵头,基础教育处、财务基建处、人事处、师范处配合,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五)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要求,不断增加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保障水平。紧扣“一个都不能少”目标,突出建档立卡户子女等特殊群体,认真落实好“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和“一家一案、一生一案”。依法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和监护人法定责任。加大对辍学儿童少年的劝返工作力度,巩固提升控辍保学成果。办好每一所学校,让课堂教学“活”起来,让设备设施和图书真正“用”起来,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吸引力。(基础教育处牵头,财务基建处、人事处、装备中心、电教馆、师范处、民族教育处配合,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六)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特殊教育学生。关注留守儿童,做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推动构建社会关爱服务体系。认真落实《云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各项要求,围绕特教资源教室、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做好特殊教育学生“一人一案”。(基础教育处牵头,德育处配合,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七)做好“全面改薄”工作。紧扣“20条底线”标准要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用好“全面改薄”88个贫困县配套资金全部由省、州两级承担的政策,加快施工进度和设备采购配置的工作,确保2018年底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过九成”。按照既定规划统筹做好66人以上超大班额消除的工作。(财务基建处牵头,基教处、发展规划处配合,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八)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协调落实《关于全省中小学统一编制标准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充分利用现有编制资源,为乡村学校配齐补足紧缺教师。大力实施“特岗计划”。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各地提标扩面。实施好“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国培计划”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素质。(人事处、师范处牵头,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九)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继续扎实做好农村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两个全覆盖”,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提高生均公用经费使用的效益。认真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小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资助中心牵头,财务基建处配合,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十)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做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有关工作,加快“云网端融合、四全两有”义务教育网络建设。继续实施“全面改薄——中小学信息化设备配备项目”,实现多媒体教室覆盖义务教育班级80%的目标。做好教育扶贫平台和扶贫数据库的建设应用,在贫困地区组织实施 “一校带多校”(1+N)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保障教学点开出开齐课程。(省电化教育馆牵头,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三、统筹推进“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十一)加快农村幼儿园普及普惠发展。推动各地将利用财政资金新建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探索乡镇村级幼儿园管理模式上的改革。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全力抓实“一村一幼”建设。(基础教育处牵头,财基处、民办教育处配合,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十二)强化职业教育扶贫能力建设。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扶贫工程,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动态管理。深入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推进方案,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学生选派工作,加强思想引导,让学生“留得下来,学出本领”。切实做好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落实“双线五长”责任制,规范中职招生,做好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时录取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抓好职业教育劳务输出培训。(职成教处牵头,省招生考试院、厅发展规划处配合,各州市县区教育局、各相关高等院校抓落实)
(十三)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升学、就业工作。突出精准要求,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保障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全部资助。各高校要切实落实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贫困学生资助要求,并针对本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建立信息库,对学生家庭贫困状况要做到情况清、帮扶实,确保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认真落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毕业生相关求职创业补贴政策,重点推荐、力保就业。突出升学渠道的作用,扩大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招生范围,“应招尽招”实施好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各类专项招生计划。(省学生资助中心、招生考试院、厅学生处牵头,各州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抓落实)
四、聚力攻坚抓好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
(十四)打好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攻坚战。制定出台打好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以27个深度贫困县为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教育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进一步向27个深度贫困县倾斜。(发展规划处、语言文字管理处牵头,委厅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十五)打好怒江迪庆教育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云南省全力推进迪庆州怒江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各项部署,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加大对两州教育脱贫攻坚的倾斜支持力度。督促指导两州教育局配合做好异地扶贫搬迁配套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教育扶贫工程各项要求,抓好农民通用语言培训教育等工作,大力提升贫困人口技能素质。(委厅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牵头,迪庆、怒江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十六)打好深度贫困地区素质提升攻坚战。制定出台打好素质提升攻坚战实施方案,将推普、扫盲和各类技能培训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素质。继续实施“直过民族”及人口较少民族国家通用语言普及攻坚工程。研发推广使用手机APP进行普通话学习,完成1000名少数民族教师、2万名不通汉族少数民族青壮年普通话培训。突出抓好“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学前双语教育,从起点过好语言关。(语言文字管理处牵头,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配合,各相关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五、巩固提升教育扶贫大格局
(十七)抓好教育部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扶贫开发机遇。召开2018年滇西片区脱贫攻坚部际联系会议。配合编制实施2018—2020年教育部、云南省加快滇西教育改革发展共同推进计划。继续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定点扶贫、专项扶贫。通过挂职干部,加强与教育部和部属高校的联系,持续推进滇西地区农村青年创业人才培养计划、滇西中小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经济管理研修班等项目,加快探索滇西人力资源开发扶贫模式。(发展规划处牵头,委厅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滇西片区10州市教育局抓落实)
(十八)充分发挥沪滇、粤滇教育对口支援作用。用好沪滇、粤滇合作平台,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与上海和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结成结对帮扶的地区,突出以职业教育合作帮扶为重点,统筹好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的对口帮扶工作,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寻求支持的同时,推动在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昆明、曲靖、玉溪三州市继续帮扶好迪庆州三县市,加强交流,助推藏区教育发展。(民族教育处牵头,委厅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相关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十九)深入推进高校“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做好44家高校“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含附属医院)派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对接、服务、保障工作。配齐配强驻村扶贫力量,严格工作纪律,提升帮扶能力。充分发挥成员单位教育、科技、医疗、人才、智力、信息等优势,深入推进教育扶贫、科技成果转化扶贫、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等,扎实开展扶贫党建“双推进”,切实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经济、社会、教育、科技发展水平。州、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借助“挂包帮”“转走访”高校在科研、人才上的优势,助推当地教育扶贫。(发展规划处牵头,委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高校“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
(二十)做好委厅挂联帮扶工作。继续做好委厅对泸水市、会泽县和省招生考试院对武定县的挂联帮扶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优势,认真落实与挂联点的帮扶工作要求,坚持教育切入、产业支撑,着力强化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和投入倾斜力度。指导督促云南大学、云南开放大学、曲靖师范学院加大对会泽县的挂联帮扶力度,督促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中医学院、西南林业大学做好挂联帮扶泸水市有关工作。(厅机关党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省招生考试院牵头,委厅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各相关高校抓落实)
六、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
(二十一)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17﹞5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2018〕2号)有关要求,坚决杜绝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严惩严治“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集中专项治理,找准各级各部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和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督促制定改进的措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以作风攻坚促进教育脱贫攻坚。(厅机关党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牵头,委厅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各州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抓落实)
七、强化教育脱贫攻坚的保障能力建设
(二十二)建立教育扶贫台账。进一步完善教育扶贫大数据平台系统功能,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坚持以县为主,以县级扶贫部门扶贫大数据到户信息为基础,加快建立教育扶贫人口底数、基本情况、工作推进台账,层层实行政策清单、目标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建立教育扶贫领域因人因户帮扶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县级项目库,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教育适龄人口扶贫举措全覆盖。不断完善教育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教育脱贫质量和进度结合,实现扶贫对象精准化、动态化管理。实行常态化通报、约谈、问责、奖励等手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发展规划处牵头,省电化教育馆、委厅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二十三)压实攻坚责任。实行省级统筹、州市负责、县抓落实的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加快建立省人民政府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完善相关议事规则,研究解决教育扶贫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教育扶贫工作。提高教育脱贫攻坚督查巡查质量,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教育扶贫督察专项办公室作用,加快建立各层级、多领域联动的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追责问责、报告通报机制,推动教育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落地。(发展规划处牵头,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配合,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
(二十四)营造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加强教育脱贫攻坚舆论宣传引导。制定脱贫攻坚宣传年度计划和重点地区专题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主题和主要任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形成全媒体、立体化、全方位宣传格局,着力加强教育脱贫攻坚宣传平台建设。(厅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省教育报刊社牵头,委厅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配合,各州市县区教育局抓落实)